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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農業科學院科研人員重點紀律紅線(試行)
發布時間:2022-03-15

一、不得違反政治紀律,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,制造、散布政治謠言,醜化黨和國家形象,诋毀英雄模範,歪曲黨史、國史、軍史,攜帶、寄遞違禁圖書、音像制品、電子讀物等。

二、不得違反廉潔紀律,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吃喝,公款或變相公款旅遊,公車私用,收取回扣、好處費、禮品禮金、消費卡等財物,大搞鋪張浪費、揮霍無度、驕奢淫逸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

三、不得違反財經紀律,把公家財物(科研副産品、固定資産和無形資産等)據爲己有、化公爲私、中飽私囊,套取科研經費,設立“小金庫”等。

四、不得違背科研誠信和學術道德,剽竊、僞造、篡改、不當署名、一稿多投、重複發表、購買、代寫、代投論文、虛假評審,利用虛假信息騙取科研項目、科研經費、科研獎勵、榮譽稱號等。

五、不得違背科研倫理,從事損害人體健康、危害社會安全、違反倫理道德的科研活動等。

六、不得違反外事紀律,虛報出國(境)公務,出國(境)期間出入賭博、色情等場所,接受境外資助從事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,或接受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境外邀請、獎勵等。

七、不得違反保密紀律,泄露國家秘密、商業秘密及應當保密的科研數據信息等,違規攜帶涉密文件、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等載體出國(境)等。

八、不得違背師德師風,對學生實施猥亵、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,教育、監督等方面失職失責,導致所指導的研究生存在學術不端等行爲。